不会伤及上市公司筋骨
事实上,力帆股份也曾给他们的合伙人,林瑞玉、林华智借钱。
据力帆股份公告,2012年10月,由于台州欧铭摩托公司尚欠为其配套的供应商货款800万元,而这些供应商现仍然在为浙江力帆继续供货。为此,林瑞玉和林华智共同向力帆股份借款800万元,用于支付其所欠供应商的货款,并到期偿还该笔借款本息。借款期限为二年,借款利率为年息11%。从2014年年报来看,浙江力帆已经将这笔款项还给了力帆股份。
截至2014年底,浙江力帆资产总额约1亿元、负债总额超过1.2亿元,所有者权益亏损接近2000万元,已经资不抵债,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已无法如期偿还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各类债务。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由林华智、林瑞玉控制的另一家摩托车公司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也曾多次被作为借款方或担保方,牵扯进民间借贷的纠纷中。目前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上,已显示“经营异常”。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摩托车行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情况与台州民企老板们“疯狂投资”分不开关系。“以前是借钱炒房子、后来又借钱炒股,这种生钱办法风险很大。行情好的时候还看不出来,行情稍有调整,就容易陷入债务泥潭。”
上述熟悉力帆股份的分析师认为,虽然这次浙江力帆的事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限,但“1530万买一个教训也并不便宜,足以引起上市公司重视。”他建议力帆股份应把手里的子公司“捋一捋”,排查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