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薄膜发电2014年中报没有再披露股份质押的情况,而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年报同样未提及,也未解释相对上一年度报告中披露被质押股份变动情况,是披露政策调整,还是未发生的情况。
对于汉能控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汉能薄膜发电股权质押和抵押,以及通过多笔小额质押形式、托管协议等形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本报记者已经通过邮件形式向汉能控股方面求证,对方表示将尽快回复。如有回应,本报将继续关注。
神秘的“收益互换”
相对于股权质押,券商“收益互换”业务则是全新的面孔。
2012年,中国证监会开始在部分合资格券商试点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2013年共6家券商获得试点资格,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
所谓收益互换,即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涉及股票实物交割。根据规定,该业务属于券商柜台产品的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现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
“对于投资者来说,股票收益互换的好处在于投资成本低,举例来说,投资者可能支付总投资资金的10%,其余90%由券商负担,投资者就这90%的资金向券商支付固定利率的利息,而券商则向投资者交付约定标的股票在约定期限内的收益(亏损)。”内地一家具备收益互换业务资格券商的相关人士介绍。
在中信证券2014年度的年报中可以看到,去年其在港股中的第一重仓股,就是当年股价曾暴涨近两倍的汉能薄膜发电。“证券投资情况”一节显示,中信证券截至去年底仍持有汉能薄膜发电2.64亿股,期末账面价值为5.85亿元,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的1.6%,在汉能薄膜发电上的持股“报告期损益”为2.2亿元。2014年,中信证券曾买入约6.49亿股汉能薄膜发电,并卖出约6.53亿股。
另外,中信证券2014年中报所披露的自营账户持仓中并未出现汉能薄膜发电股票,市场人士认为,其年末所持股票的交易可能集中发生在下半年。自2014年6月末的1.19港元到年末2.81港元报收,汉能薄膜发电6个月内的累计涨幅高达136.13%,这也正是该股股价出现剧烈拉升的开始阶段。
对于持有的汉能薄膜发电股份,中信证券财务总监葛小波在业绩会上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解释称,年报中披露的持股情况,虽然以中信证券名义持有,但股票损益并不归属中信证券。公司2014年年末所持汉能薄膜发电股票是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实现的,由中信证券的账户持有,但股票损益将转移给第三方。
“在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下,投资者虽不需要实际买入股票,只是与券商约定标的和收益交换的内容,但券商为了对冲风险一般会实际买入标的股份。”一名供职于券商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解释,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这部分用于对冲的股份虽然在券商账户上,但并不算自营持仓。
去年,中信证券的股权质押融资和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在内的股权衍生品业务,总规模从2014年初的160亿元高速增长至年底的500亿元。
哪类投资者可以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意向?目前,并没有任何信息指明通过中信证券进行汉能薄膜发电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投资者身份。“一般来说,投资者特别看好某只股票时可以选择做股票收益互换。”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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