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为1元/千瓦时。

新疆新规: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免交停车费

为了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新疆近日出台《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期间,免交停车费。

这项通知规定,新疆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为1元/千瓦时。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通知还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期间不另收停车费。

尽管电动汽车还未大批量驶向街头,但在国内各大中城市,由于停车费加大汽车充电成本的现象已经出现,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在乌鲁木齐等城市,目前已建成的充电桩虽然为数不多,也几乎成了摆设。

新疆是我国利用风力和光伏发电的大区,但由于发电能力远超电网建设速度,加上当地电力消费和容纳能力有限,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有大量新能源电力被白白浪费掉。

中国电池网(微号:mybattery)主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电池智库(邮件直投)等全媒体平台及资源,每日精选电池产业链主流新闻、信息、数据等内容,每天覆盖国内外近百万用户或读者,咨询热线:400-6197-660,投稿信箱:zlhz#itdcw.com(发送时请将#改为@)。

中国电池网微信
[责任编辑:张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池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400-6197-660-2 邮箱:news@itdcw.com

新能源汽车
光伏发电
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