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成都火车南站东路的电动车销售点,工商执法对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退场。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全面禁止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然而,《条例》实施半年后,市场上仍有不少超标电马儿在售。
6月24日和2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连续两天暗访了1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发现其中9家均有超标电马儿在售,其中不乏号称时速超过40公里的大型电动自行车。25日,工商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对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检查,并要求商家3天内将超标电动车清退出场。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产品目录管理,禁止商家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上临时牌照,有效期3年。2015年7月1日后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一经发现,罚款50元。
记者暗访
第一天:经华南路
半个篮球场,摆的都是超标车
24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经华南路,这里约有1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其中不少商家仍在出售超标电马儿。
“老板,我想买个大点的电动车,跑得快点的,有没有?”在这条路最大的一家销售点内,记者以每天上下班距离较远为由,让老板推荐一款合适的电动自行车。“有48伏的,有60伏的,你要哪个嘛?60伏的电池就要大些。”在这家店的院子里,老板推荐了3款电动自行车,除了一款可以上“绿牌照”(永久牌照),其余2款都是只能上临时牌照的超标电马儿。
记者表示院里的近10辆超标车“不好看”后,老板把记者带到店后的仓库里。
在这个有一个标准篮球场大的仓库里,前半部分大多摆着小型合标电马儿,后半部分基本都是超标电马儿,标价从2700元到3800元不等。据老板介绍,这些超标车时速最高可达50公里,“等你上了牌照,回来我给你调速度。”
第二天:火车南站东路
速度可以调 最高达75公里/小时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最大不能超过48伏,而时速则被限制在15公里以内。但在记者两天的调查中,电瓶达到60伏、时速超40公里的电马儿并不少见。
25日上午,记者在火车南站东路发现,这里的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有超标电马儿出售。
在一家店内,老板热情地介绍起一辆“米字旗”花色的电动车。“这种‘小龟’款的受欢迎得很,速度我可以给你调。”老板扭动右边龙头的“油门”,仪表盘上的速度瞬间显示为75公里/小时,“够快了嘛?”
另一家店的老板则对这个速度表示“不屑”,“仪表盘都是可以调的,不代表实际能达到那个速度。”但是,他也承认,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调整到40公里以上“没得问题”。
调查中有老板称,大部分购车市民都是冲着超标车来的:“现在买车的大部分都喜欢买大(超标)车子,买普通(合标)车的少得很。”
在记者走访的两天里,总共13家销售点中,有9家在出售超标电马儿,还有老板称“有些货没摆出来,在库房里,要的话可以给你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