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据悉,2013年至2015年,我市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为此市财政将拿出2.67亿元给予补贴。
据了解,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3年11月,我市正式获批成为全国新一轮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我市制定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并在今年10月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介绍,根据《方案》,2013年至2015年,我市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车辆类型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主要以公交、公务、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为主。对认定的这3000辆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将给予2.67亿元补贴,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同时,我市还将针对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或出台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等4条优惠政策。
另据了解,为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还将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计划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市财政对在我市建成并经认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15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
新能源客车 | 每辆补贴16万元 |
其他新能源汽车 |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 |
4大优惠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 | 符合《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减免增值税 |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
减征企业所得税 |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 | 依据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对从事邮政、快递运输行业的新能源车辆优先核发相应货车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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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新能源汽车能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如何享受补贴?11月25日,相关人士对《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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