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就此向记者表示,破产重组是由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付债务而引发的,故此,几乎所有的重整计划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

但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就此向记者表示,破产重组是由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付债务而引发的,故此,几乎所有的重整计划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

“诸如*ST超日重整计划的清偿顺序及其中‘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的具体方案,体现的是*ST超日管理人和重组方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这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范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要求。”而正因为侧重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在钟兰安看来,“重整计划做不到‘一碗水端平’”。

而关于重整计划外,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为“11超日债”合计承担最高8.8亿元连带责任,出具的那两份“保函”,钟兰安认为,其也是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考虑。“更深层次,这符合某种商业伦理:那些购买债券的人,都是对公司前景认同的人,是重组方及公司高层最难争取到的人,当然也是最不愿伤害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某普通债权人为争取更多的“一致行动人”,甚至给部分普通债权人作出了“兜底”承诺:如果由于对此番重整计划投反对票,而造成*ST超日重组不成进入破产清算,则该债权人将为其他“一致行动人”补偿3.95%之外至20%的差额。

不过,这一承诺究竟有多大的诱惑力尚难评判。毕竟,获得承诺“兜底”的债权人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将获得20%的受偿,投反对票获得的并不比投赞成票获得的多。此外,若*ST超日进入破产清算,由于资产清算时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低至3.95%的清偿实则遥遥无期。

[责任编辑:中国电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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