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问:媒体报道了有关《营业收入涉嫌虚假披露》,请公司尽快澄清下? 海思科答: 您好!该报道不属实,为记者在未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的情况下做出的无端推测。1、公司2012年度

投资者问:媒体报道了有关《营业收入涉嫌虚假披露》,请公司尽快澄清下?

海思科答:您好!该报道不属实,为记者在未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的情况下做出的无端推测。

1、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同时财务报表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关于记者提到的问题,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260、261页做出详细说明,原文如下:“

(1)单体报表层面环节1:公司各单体(母公司西藏海思科、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和四川海思科)向合作方销售原料药,并将原料药销售分别确认为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环节2:合作方根据向公司采购的原料药生产出药品,并将生产的药品全部返销给公司。公司从合作方返购的药品按返购价格结转为存货。环节3:公司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并将相关销售确认为收入,结转相应成本。

(2)合并报表层面收入: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药由其向合作方提供,相关药品全部由公司返购,故公司向合作方销售的原料药从合并报表层面并未真正实现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因此,母公司为主体销售的原料药收入,在母公司单体报表编制中全部予以抵消;以子公司为主体销售的原料药收入,在合并报表编制中全部予以抵消。成本:公司合并报表成本项目列示内容为药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部成本,即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共用制造费用和加工费。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已实现对外销售药品对应的原料药收入部分,与相关药品成本予相互抵消;将未收回的原料药部分,在冲销该部分原料药收入时对应冲销已确认的往来债权,同时冲销其成本和还原原料药的结存价值。存货:公司合并报表存货项目列示内容为原材料、半成品(介于原材料和成品药中间的存货状态)、库存商品(成品药)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公司向合作方销售原料药实现的收入全部予以抵消,相对应的成本冲回,各期末不存在尚未抵消的原料药销售收入。”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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