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日前公告称,将作为母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船重工)旗下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目前,中船重工控股的企业中,同属电池行业的还有武汉第712研究所、淄博火炬能源

风帆股份日前公告称,将作为母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船重工)旗下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目前,中船重工控股的企业中,同属电池行业的还有武汉第712研究所、淄博火炬能源有限公司。

风帆股份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推进中船重工电池业务整合,做大做强电池产业,集团公司决定将风帆股份作为集团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尽快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托管或其他合适方式,将集团范围内的电池业务统一整合。届时,风帆股份将被打造成集特种电池、汽车启动电池、牵引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燃料电池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平台。

目前中船重工控股的企业中,除风帆股份外,还有武汉第712研究所、淄博火炬能源有限公司同属电池行业。武汉第712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舰船电力推进装置专业研究所,主要产品为电力推进系统和动力电池系统。其中电池部分包括军品电池、超级铅酸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硝酸银等产品。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最早研制和生产铅酸电池的厂家之一,主要产品是军品电池和牵引电池,是国内牵引用铅酸蓄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

虽然产品用途不同,但两家单位与风帆股份依旧存在着同业竞争的潜在可能。中船重工的此项决定,将有利于风帆股份利用其电池业务平台整合相关资源,解决同业竞争,做大做强风帆股份电池产业。

同时,由于该项资产整合可能涉及军工资产,需报送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等部委审批。据分析,按照原国防科工委、发改委、国资委发布的《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第712所和淄博火炬两家单位的军品业务进入风帆股份时,要求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此外,从中国重工和风帆股份的资本运作思路来看,中船重工集团军工资产证券化思路十分明确,即充分依托现有上市平台,加快内部重组,推进与上市公司业务有关的军工业务及资产注入,做实“军工股”。业内预计,此举意味着风帆股份在未来将肩负整合中船重工旗下电池业务的重任,相关资产特别是军工资产注入的预期强烈。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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