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公司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落地实施,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600万元价格受让福建省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

冠城大通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8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冠城瑞闽受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落地实施,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600万元价格受让福建省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产能,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6.61, 0.04, 0.61%)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福建创鑫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1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旗下漆包线资产,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原股东通过利润转增方式及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其进行增资,转增及现金增资价格均按福州大通截止2015年11月30日每股净资产1.13元计算,增资完成后福州大通的注册资本将由13,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1,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3,562万元,公司将持有其79.08%股权,朗毅有限公司将持有其20.92%股权。具体如下:

公司与福州大通原股东朗毅有限公司将各自以2014年年度分红款中的2,248.182万元、2,160.018万元对福州大通进行转增,转增后福州大通注册资本由13,600万元增加至17,501.06万元;同时,公司以现金26,553.8万元对福州大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7,501.06万元增加至41,000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商建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为整合福州基地漆包线生产平台,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漆包线经营性固定资产以人民币4,480.95万元价格转让给福州大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从事漆包线生产,而由福州大通负责福州基地的全部漆包线生产。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三、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进行增资并转让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大通编号:临2015-08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以人民币13,600万元价格受让福建省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科技”)所有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用于冠城瑞闽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

冠城瑞闽本次收购的资产可以直接作为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生产厂房,有利于公司加快动力锂电池项目的推进,表明公司向新能源业务方向战略转型的决策正逐步落地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一)为实施冠城瑞闽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冠城瑞闽于2015年12月18日与捷创科技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以人民币13,600万元价格受让捷创科技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

(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省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何龙桂

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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