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产品、太阳能电子产品、玻璃电子产品、真空镀膜产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产品、太阳能电子产品、玻璃电子产品、真空镀膜产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主要股东:自然人方晓清、何龙桂。

(二)截止2014年12月31日,捷创科技资产总计147,812,226.3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0,000,000.00元。   

(三)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收购资产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捷创科技所有的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的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厂房与附属配套设施(以下简称“转让标的”)。其中,转让土地占地面积为79,0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地上厂房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共计30,535平方米。

(二)捷创科技于2015年5月14日取得转让标的中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于2015年9月16日取得厂房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该建筑物均为捷创科技自建,目前厂房等生产设施尚未投入使用。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和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其资产没有设定质押、未被查封冻结,且不会被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

(三)交易款项支付

1、本次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600万元,该价格系公司在参考交易对手方成本价格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手方经多轮谈判后确定。

2、价款支付方式: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冠城瑞闽将首期30%转让款计人民币4,080万元支付给捷创科技;在转让标的中的土地与房产根据协议约定变更过户至冠城瑞闽名下并完成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冠城瑞闽将第二期转让款共计人民币9,520万元支付给捷创科技。

(四)过户安排

捷创科技将在冠城瑞闽首期款支付完成后2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变更过户至冠城瑞闽名下,并在首期款支付完成后30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部移交给冠城瑞闽。

四、 收购资产对公司影响

冠城瑞闽本次收购的资产可以直接作为其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的生产厂房,将大大缩短该项目生产建设周期。

公司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产品类型未来拟以三元材料动力锂电池为主,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军工市场。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项目进展,争取于2016年实现投产。

本次交易的实施,也表明了公司向新能源业务方向战略转型的决策正逐步落地实施。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大通编号:临2015-08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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