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国家消防救援局
来自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消息显示,5月30日上午,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消防安全形势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高级指挥长李万峰表示,从火灾总体情况看,截至5月20日,全国共接报火灾45万起、亡947人、伤989人、直接财产损失26.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19%,起数、伤人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4%、7.7%、28.9%。死亡人数上升主要是年初几起重特大亡人火灾造成的。
从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看,有4个方面需要关注:
一是住宅火灾亡人占比较高。发生此类火灾13.8万起、亡726人,占亡人总数的76.7%,较去年同期上升25.4%。
二是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上升明显。宾馆、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7400余起,火灾起数较去年同期上升40.5%。
三是厂房库房火灾亡人增加。各类厂房库房发生火灾8768起,亡61人,起数同比下降5.7%,但亡人数同比上升7%。
四是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不容忽视。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有4亿辆,每年仍有较大幅度地增加。近3年相关火灾年均增长20%。今年以来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这类火灾发生在我们身边,直接影响群众的安全感。
从引发火灾的原因看,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是诱发火灾的主要原因,这两类原因诱发的火灾占到了火灾总量的近一半,分别为26.2%、22.3%。
此外,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火灾是呈多发、频发的趋势。近三年,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平均年增幅高达20%,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较大损失。对此,国务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立了全国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就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行动部署以来,各省各部门均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部署会议、成立了实体化的运行专班。主要工作进展是:
一是完善了标准要求。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会同消防部门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消防部门对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做出了要求。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湖南、陕西、新疆等地,启动了制修订地方法规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管理。
二是突出了重点攻坚。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引导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屏蔽“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关键词。商务部门已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能源部门正在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加强了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禁止寄递管理。天津、贵州、青海、新疆等地,推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纳入了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共同实施。
三是集中排查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路面执法检查。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组织开展了两轮集中夜查行动。北京、吉林、浙江、安徽、四川、宁夏等地,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四不两直”暗访督查。
四是创新整治措施。天津、辽宁、河南等地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通告,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行为。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甘肃等地,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火灾防范能力。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陕西等地,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规范充电费用,试行平价充电,降低充电成本。
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总体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推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的整治工作,努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