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目前云南省的电动自行车已达600万辆,其中90%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长青介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目前云南省的电动自行车已达600万辆,其中90%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长青介绍,随着城市道路拥堵、油价持续上涨等,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省力、快捷等特点得以迅速发展。但由于现行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有些规定还不够具体,有关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等配套规定还未出台,加之执行和监督不够有力,使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一是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迅速,超标车严重。目前,云南省的电动自行车每年以70万辆左右的速度递增,其中约90%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了国家标准40公斤和限速20公里/小时的规定。

二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不遵守通行规定、闯红灯、逆行、随意驾乘、超限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行为突出,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如2009年至2011年,昆明市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9067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2%。2012年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2520起,死亡31人,8428人受伤。

三是无牌无证和盗抢问题突出。全省仅昆明市登记管理110万辆电动自行车,大部分处于无牌无证状况,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由于没有登记信息,给警方侦查破案和寻找失主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是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的现象突出。电动自行车配备的蓄电池多为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1至2年,这些电池报废后往往随意处置,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

[责任编辑:梁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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