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信部: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 第40号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9月3日

工信部: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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