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这名知情人士不解的是,这项政策是一种“一刀切”的做法。
在电池行业,能够交税的几乎都是大企业,而小企业不会。蓄电池产业有一个特点,70%的产品是不要通过发票的,大部分电池销售都是在街道上、修理铺、维修铺等地方,这些地方不要发票,因此提供这些产品的小企业不再交税。
“加税造成的后果就是大企业税负再次加重,没有财力创新转型,而小企业依然逍遥法外,消费税的征收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鼓励落后和不规范经营的作用。”张天任说。
“一刀切”的另一方面体现在产品上。按照该政策,铅蓄电池都要交税。铅蓄电池企业则表示了不理解:“铅酸电池有初级产品,有高端产品,有免维护的,有环保型的。现在‘一刀切’,都要交税,那些节能环保类的产品,比如密闭电池,是不应该交税的。这政策没有起到鼓励发展环保的作用。”
此外,在张天任看来,同一企业有含汞电池和无汞电池,同一企业有军品电池和民用电池,同一企业同时生产用电器具、设备和电池产品,这在行业中是较普遍的现实情况。在制造企业环节征收电池消费税,如何客观、科学地进行纳税识别和准确区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例如:生产电源设备和电动车的企业同时也生产电池,将电池作为整机的配件就可规避消费税的征收),现行征收环节缺乏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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