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昌乐县获悉,《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办法》于9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的对象仅限于由电动机驱动的最大时速不超过80km/h四

近日,从山东省昌乐县获悉,《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办法》于9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的对象仅限于由电动机驱动的最大时速不超过80km/h四轮纯电动汽车。根据这一办法,今后山东省昌乐县电动汽车在上路前,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由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后,才可上路行驶。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末尾加“电”字。办法明确要求,小型纯电动汽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并要求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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