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自2022年12月15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3345辆。自2023年2月1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的部分EQA和EQB电动汽车,共计807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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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北京奔驰)自2022年12月15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3345辆。自2023年2月1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的部分EQA和EQB电动汽车,共计8078辆。

据悉,由于电动驱动模块制造偏差,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造成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导致车辆无法启动。另外,极端条件下,车辆的电动驱动模块输出功率会降低,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北京奔驰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动驱动模块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奔驰还将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EQC电动汽车》召回活动的召回措施变更为: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动驱动模块总成。

北京奔驰2月18日公布的召回信息显示,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召回原因也是由于电动驱动模块制造偏差。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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