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专家组鉴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车辆动力电池充满电后,动力电池过充电72分钟,过充电量58kWh,造成多个电池箱先后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电解液泄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

早期示范车型需排查隐患

4·26电动大巴起火只是近期电动汽车、混动汽车多个起火事故中引人注目的一个案例。8月6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近期个别地区出现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自燃事故。为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市要对自2009年以来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对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停放及电池箱的存放场地及配套管理措施进行调查。

工信部的通知表明,官方尤其重视早期在示范阶段推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隐患。一是彼时示范运营的车辆,确实技术、产品成熟度有待提高;二是早期应用的车型,当时动力电池的质保要求仅为三年,很多已经过保或即将过保,需要检测确认其安全性再继续运营。一位从事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官员对此表示,电动大巴发生起火事件虽然不应该,但是先行先试的示范阶段推广的车辆,其使命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不能据此否定新能源汽车产业。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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