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的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措施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他认为电动车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是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而且电动车对于快递业、餐饮业、电动车研发制造业等行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更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而且电池驱动也比较环保,“政府不是一直在鼓励市民买电动汽车吗,买车还给折扣。电动自行车就是少了两个轮子,为什么就要封杀呢?到底是真环保还是假环保呢?”辛瀑认为,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两种态度,令人难以信服。

至于政府为何要“禁电”,“我猜是不好管理,让人看着市容特别乱。”辛瀑表示,确实有不少骑电动车的人不守交通规则,但归根究底,出现混乱说明政府的管理智商还不够,在交通管理上还不够细化,所以索性“一刀切”。

“但管理不能是‘一刀切’的懒政,而是长久的疏导、不断规范、共同提高这样无止境的长跑。”辛瀑认为,政府首先是要在交通管理、文明出行宣传等方面做工作,其次出台促进电动车行业有序发展的条例,才是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

反对声音

“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呢?”

——电动车销售者张姐

“几乎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在电动车上,不骑让我怎么送货啊?”

——快递员谢先生

“如果政府要禁止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希望在立法前先解决我们送货的问题。”

——某批发布料档口店主

条例解读

电动车或遭全面封杀,摩托车呢?

摩托车限行范围没变增禁售禁油禁停限制

广州拟“五禁”封杀电动车摩托车报道在新快报见报后,昨日有读者咨询:摩托车是否全市都不让跑了?就此,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广州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穗府〔2011〕29号文”执行,但是《条例》对摩托车有了新的限制措施,除了上面29号文规定的限制行驶,还规定摩托车限制行驶范围内禁售、禁油、禁停等。

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示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规定,对摩托车也有“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规定,但范围仅限于“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新快报记者,广州摩托车的限行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照市政府于2011年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执行。该文确定的范围内(具体下附),才禁止摩托车销售、行驶、加油和停放。

此外,有市民担心,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够方便,如果电动车都禁了,给摩托车也设置诸多限制,今后出行恐更不方便。对此,《条例》第五条规定:市交通部门应当扩大和优化公交网络,推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指导区政府推广社区便民交通工具,完善微循环公共交通系统。

哪里不能开摩托车?

1.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区、萝岗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区域内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按照《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0〕71号)执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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