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江苏某电池有限公司经海安县政府责令关闭,在本院数次督促后仍未履行义务并妨碍执行,现本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上月,随着海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德俊一声令下,执行

“被执行人江苏某电池有限公司经海安县政府责令关闭,在本院数次督促后仍未履行义务并妨碍执行,现本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上月,随着海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德俊一声令下,执行队员们迅速对该县最后一家蓄电池厂展开了强制执行。昨天,执法人员回访发现,这个全县最后一家蓄电池企业动力电源停供、机器停转,处于停产状态。

据了解,被强行关闭的这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含有高浓度的铅及其化合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气体排放标准,存在极大环境隐患,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健康问题造成极大影响。 2011年9月18日,海安县人民政府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因该企业未主动履行义务,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提起诉讼,2012年5月21日,海安县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近年来,海安法院通过强力执行,关停了所有的共20多家蓄电池企业,还关停、关闭了4家猪肠衣企业、4家小铝灰生产污染企业,端掉10多个地下塑料粒子生产作坊。

通讯员王林 徐涛 记者吴银华

[责任编辑:梁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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