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商务部召开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2月19日24时,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近270万辆,汽车置换更新超310万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超100万辆。
12月23日,企查查发布数据显示,国内现存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75.25万家。近十年相关企业注册量持续增长,2021年全年注册量首次突破十万家,同比增长59.03%至10.01万家,为近十年注册量增速峰值。2023年全年注册18.16万家相关企业,同比增长33.46%。截至目前,今年已注册16.91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
从国标行业的分布来看,现存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中,归属于批发和零售业的企业最多,占比达66.93%。其次,归属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比达15.24%。
从成立年限来看,电动车相关企业成立年限分布较均匀,其中,成立年限在1-3年的企业最多,占比33.17%。其次,成立年限在1年内的企业占比22.08%。成立年限在10年以上的企业占比14.45%。
此外,近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
在总体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加强绿色设计,提高产品的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维护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用好现有各类回收途径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回收服务网点、综合利用企业及其它产生废锂电池的单位或个人应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废锂电池的规范移交和科学利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在有产品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等应在有产品使用或运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本地区废锂电池回收工作。
此外,12月20日,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16.2万家电池回收相关企业。近十年,我国电池回收相关企业注册量逐年增加,尤其是2021年,全年注册量同比激增300.0%至2.74万家,达近十年注册量增速峰值;2023年注册量达4.62万家,创近十年注册量新高。截至12月19日,2024年我国已注册4.02万家相关企业。现存企业中,我国电池回收行业以小型企业为主,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内的企业占比52.5%。
另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指出,随着正规企业间“联盟”的逐步建立,废旧电池也逐渐落回正规渠道,2023年实际回收量为62.3万吨。未来随着整个锂电池回收渠道的完善,退役锂电池将得到更妥善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