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立环保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环保案件处理方面的协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有效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此外,污染减排政策创新力度将加大。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奖励力度,对工业锅炉整治、“黄标车”淘汰进行补助。完善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补助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也将强化。对电力、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强化现场核查;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将建立环保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环保案件处理方面的协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有效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规范现场端监控设备的运营管理,推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实现污染物监控数字化、实时化、精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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