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拟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和1.3GWh),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0.2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达志科技

12月6日晚间,达志科技(300530)发布公告,公司拟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和1.3GWh),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0.2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达志科技表示,本次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持续在新能源电池领域扩大投资,本次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电池产业布局,扩大产能规模。产线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新能源电池产品生产供应能力,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多元化,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基础,持续提高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综合竞争力。

6日,达志科技还披露,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调减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公司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方案涉及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当日,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签署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经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为:按照22.86元/股价格,向衡帕动力发行13,560,804股股票,募集资金约3.1亿元。

截至12月6日,衡帕动力持有达志科技股票47,365,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衡帕动力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按照拥有表决权股份持有比例计算,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衡帕动力成立于2019年7月,除持有达志科技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

据介绍,达志科技控股股东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以及进一步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之目的,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达志科技分析,从中长期看,公司业务将继续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其资本投入和营运资金的需求亦将相应提升。但目前由于资金限制,公司交付能力已明显无法满足订单需求。若该现状得不到解决,公司不仅无法在下游需求快速增长时抢占市场先机,快速拓展市场份额,而且还可能导致现有客户资源的流失。

达志科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承接与交付能力,深化公司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把握锂电池领域快速增长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除了定增募资,同日,达志科技还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达志”)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惠州达志股权,并不再将惠州达志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据悉,达志科技将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出售惠州达志100%股权,转让价格9,578.39万元,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本次挂牌完成、受让方确定及满足所有生效条件后,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达志科技表示,公司自2021年实际控制人变更以来,战略发展重心发生转移,大力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持续扩大新能源电池产业投资,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不断提高。为更好地集中现有资源优势加速公司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产能释放,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惠州达志100%股权,若成功转让,公司与受让方完成交易,收回全部款项,将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储备,并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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