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等产业,加强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制定修订一批建筑、工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标准。
按照“六链五群”总体布局,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图谱转化落地,开展联合招商、落地对接全流程服务,推进京津冀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升级。
《工作要点》原文如下:
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将“北京服务”打造成新时代北京城市形象“金名片”,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1.强化科技创新标准支撑。聚焦前沿领域,鼓励支持中关村企业、相关产业技术联盟出台一批技术标准,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关村标准”品牌。及时将适用先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标准作为各类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加快新技术产业化。
2.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和服务。引导各类孵化器分层分类发展和梯次培育,体系化布局高能级孵化器,推进引领类标杆孵化器建设运营,加快形成与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密切结合的创业孵化体系。
3.支持建设若干共性技术平台。强化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支持智能制造、医药健康等领域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搭建快速打样试制和批量生产制造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评估、小批量试制、工程样机生产等概念验证服务。
4.扎实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发挥“京创融”“京创通”“京制通”等作用,力争安排5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制造业企业发展。
5.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采取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许可使用、转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完善科技项目的分类评价制度,形成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
6.提升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支持京津冀高校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推动制定三地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搭建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7.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等产业,加强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制定修订一批建筑、工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标准。
8.着力优化产业生态服务体系。建立本市审批服务协调“专事专议”制度。动态更新升级北京市产业地图和产业政策目录导引。聚焦未来产业梳理技术创新、产业培育、资源要素等需求清单,精准提供产业配套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园区,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难点问题。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园区、楼宇。
9.出台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创新药械全流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升创新药械审评检验效能,实现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和检验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持续提升进口药品检验能力,及时扩大检验品种范围。出台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全栈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医疗、政务等垂直领域应用,探索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级分类监管。
10.按照“六链五群”总体布局,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图谱转化落地,开展联合招商、落地对接全流程服务,推进京津冀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升级。
11.推动京津冀商事制度协同改革,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政策一致、流程统一,新增8个以上区(市)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理、发放、领取。推出第二批京津冀企业资质资格互认清单,实现20个以上事项互认,新增100项以上“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重点推进“北京+雄安”同城化服务,推出30项以上公共服务领域同城化事项。
12.京津冀晋蒙五地联合制发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区域涉税事项执法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跨区域协作治理体系。
13.深化京津冀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三地“单一窗口”与口岸通关物流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通关物流状态信息可视化查询。深化推进“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推动区域内航空口岸试点“直提直装”等创新模式。
二、强市场促公平,打造高效规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14.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大力破除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措施,持续加大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
15.深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合同签署和管理、电子保函应用,逐步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等功能。制定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探索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
16.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开展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不断拓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全程网办”范围,建立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住所标准化信息库。健全企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庭外重组、执破衔接、信用协同修复等机制,持续提升涉税事项、破产信息查询、金融支持等服务水平。
17.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综合审批改革,切实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带标准上市”“交房即交证”等改革举措。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分类推行免备案、打捆审批等措施,探索推进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
18.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
19.出台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申报、实施方案联合审查、项目并联审批等配套文件,为实施主体提供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指引。
20.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报装规范管理。持续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推进水电网等工程联合勘察、联动施工、协同挖掘。制定供水可靠性管理办法,完善电力供应环境可持续性相关标准,引导商务楼宇物业支持电信企业进场,平等开放宽带网络服务。
三、强公开稳预期,打造首善之区的法治环境
21.推动出台外商投资、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等法规,推动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统梳理涉及罚款事项的政府规章,并根据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相关罚款事项作一致性修改。
2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中国(北京)”、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畅通政务失信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专栏,及时受理投诉,定期跟踪履约情况。在劳动用工、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推行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评优表彰等领域再推出一批信用激励措施。
23.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全面推行诚信经营主体白名单制度,除被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对列入白名单的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
24.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加强对恶意职业索赔治理,在公安、消防、文化旅游等领域再推出一批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
25.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支持法院进一步完善在线庭审、诉讼费在线支付、线上退费、审判进度实时跟踪等功能。支持法院推行律师电子调查令、开具电子生效证明文书和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线上核验等服务,并率先在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应用。
26.深化繁简分流改革,鼓励法院加强对当事人的程序引导,进一步提高小额诉讼程序和独任制适用率。支持法院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专调解等非诉讼手段,实现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机制在全市街道乡镇全覆盖。支持法院率先探索规范电子资产等新型财产的执行程序。
27.加快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制定打造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实施方案,推动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信息化建设,实现当事人在线提交、查阅、下载仲裁程序文件。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聚集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等专业服务。
28.提升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功能,为园区企业、社会公众等提供免费咨询、专业培训及纠纷调解等服务。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涉及的重点细分领域,进一步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覆盖面。
29.积极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加强数字人等网络直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供侵权判定咨询、维权援助、公证及鉴定资源对接等在线服务。
四、强开放提质量,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30.坚持内外资一致,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
31.建立涉外权威发布渠道,丰富北京国际版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投资准入、资金支持、产业扶持、税收优惠等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注的政策,推出公司设立、入资增资等20个场景化集成服务,推动外籍人员数字身份核验成果应用。
32.做好重点外资项目服务,完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加强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注册在本市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33.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建立“首接负责制”,实现企业诉求收集、派单、办理、反馈的“闭环式”管理,开展管家式服务。
34.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扩大生物医药研发物品白名单,实行低风险特殊物品智能审批。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资质认证和更新“全程网办”,并享受优先办理报关单手续、实施属地查验、降低抽查比例等便利化措施。
35.推动“单一窗口”向国际贸易全链条拓展,增设服务贸易板块,逐步推出服务贸易出口退税、会展活动物资快速通关等功能。建立国际贸易信息权威发布渠道,提供各类国际贸易协定、公约,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贸易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上线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货物动态线上实时查询。
36.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及时总结标准化创新实践成果,组织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国家标准。在跨境服务贸易中,探索引入服务贸易代理、境外公司主动申报税款缴纳等新模式。
37.探索与新加坡、香港开展国际贸易提单数字化试点,实现跨境贸易无纸化交付。试点建立电子签名证书跨境互认和电子合同跨境认可机制,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
38.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等服务机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与服务平台,高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和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服务。
五、强服务增便利,打造暖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39.提升“一网通办”质效。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类办事服务系统整合联通,企业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行,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推行智能审批服务模式,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功能。
40.持续拓展电子印章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应用范围,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20类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市共享应用,试点证件照“一拍共享、一照通用”。
41.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完善“一政策一方案”税费政策推送机制,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的互动服务。
42.搭建全市政策服务平台,实现市区两级政策性文件汇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政策兑现专区,集成全市兑现类政策事项,明确兑现标准、要件和流程等,实现企业群众“一站式”申报。
43.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一件事”与“一业一证”改革融合,推出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信用修复等第三批集成办事场景,持续拓展服务事项及范围,优化办事流程。优化提升大型商业类会展、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以及促销活动等审批流程和服务,实施大型活动“一馆一策”。
44.提供更加多元便利的办事渠道。调整优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例外清单,确保“应进必进、能进尽进”。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新增自助端办理交通运输、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打造能办好办快办的“掌上办”平台,“京通”小程序新增200个以上政务服务办理事项。
45.加快改善外籍人员便利化服务。发布外籍人士在京生活服务指南,推动重点商圈、酒店、医院、地铁等场所提供外卡ATM机取现、POS机刷卡、NFC贴卡支付等服务,推行境内电子钱包绑定外卡、海外电子钱包支付等移动支付。在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候机楼开设综合服务站,提供一站式咨询、支付、旅游、电信等聚合服务。加快编制《外国人游北京攻略》,完善景区、机场、酒店、商店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
六、强支撑增效能,打造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环境
46.推动数据要素活力释放。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构建数据交易流通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交易、监管等制度,探索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指数和价格形成机制,制定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
47.出台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探索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空间,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48.持续推进“城市码”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在政务服务、交通等方面拓展应用。依托“城市码”完善“京通”电子证照移动端亮证、扫码核验和证照下载等服务。
49.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帮助老年人和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依托“京民通”社区治理服务平台赋能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50.推进义务教育入学资格全流程线上审核,提高“一网通办”办理量。提升就医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一次就诊一次付费”“移动线上付费”。
七、强创新树标杆,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51.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引才、联合引才等方式,“一人一策”引进重点领域顶尖人才。建设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统筹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等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支持人才在实际工程环境中开展项目攻关。
52.有效激发青年人才发展活力。在重大科研管理、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总师等岗位中,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60%。试点在顺义、昌平建设符合青年人才需求的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设施,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商业、办公、研发等功能混合兼容。发布20个以上符合青年人才、创业人才需求的购物、文化娱乐、社交场景,鼓励社区、产业园区举办青年创业集市等体验活动。
53.提升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吸引力。加快建设高品质人才社区,提升生活圈、主题街区国际化水平。发布《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4.0版,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配套支持政策。建设外籍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推动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签证、永久居留等事项“一站式”办理。
54.完善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上线新版12345企业服务热线,新增政策推送、中介机构信息查询、涉企纠纷快速调解等服务。强化主动精准服务,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畅通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等企业发展关键问题解决机制。提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功能,用好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特色产业集群奖励、创新创业奖励等政策。
55.持续做好民营企业服务。健全政府与企业“直通车”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促进民间投资项目加快落地。
56.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和办理反馈机制,常态化公示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形成长效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行业共性问题调研,做好北京民营企业百强发布工作。
57.制定“七站两场”交通接驳“一站一策”优化提升措施,探索在重点火车站提供办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乘机手续和行李托运等服务,便利旅客办理空铁联运换乘。优化各重点站区无障碍设施、智能引导、助老“一键叫车”等便民服务。逐步在北京南站、丰台站等5个重点铁路枢纽客站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开展自动驾驶接驳。
58.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合理配置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服务设施。
59.推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文娱场所、酒店等重点场所支持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样化支付方式,更好保障企业群众支付选择权。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网点服务适老化改造,搭建老年人支付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60.大力提升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水平。试点推行首都博物馆等20个博物馆延时开放,推动完善餐饮、寄存、文创等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旅游交通服务,在核心区旅游景区设置限时落客区,在远郊旅游景点加强周边停车设施供给。打造“公交+旅游”模式,增加市区与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等重点景区的旅游公交线路,鼓励发展观光巴士、旅游接驳专线等运游融合产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区、各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加快推出一批含金量高的实招硬招。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打造区域特色服务名片。
(二)建立营商环境工作闭环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充分发挥市人大、市纪委市监委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督导和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市政协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协商监督机制作用,聚焦营商环境重点改革、政策制定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履行建言咨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三)加强社会宣传,总结推广宣传典型做法和案例,选树“北京服务”标杆,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