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持增长趋势的同时,利好政策也在持续加码。电池网注意到,在刚刚过去的4月,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利好政策与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密集发布,特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电池新能源行业最新政策盘点!储能行业受瞩目

新能源汽车方面,据中汽协数据显示,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1.5万辆和2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2%和31.8%,市场占有率达到31.1%。动力电池方面,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85.2GWh,累计同比增长29.4%。

另据国家能源局消息,储能方面,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530万千瓦/7,768万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2%,较2023年一季度末增长超过210%。

市场保持增长趋势的同时,利好政策也在持续加码。电池网注意到,在刚刚过去的4月,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利好政策与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密集发布,特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4月30日,据工信部官网消息,由工信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考虑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技术规范》作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风险解决方案。

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助推绿色消费发展,为绿色低碳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支持。探索开展涉碳数据保险,丰富保险服务场景和模式。

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围绕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方案。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4月12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行动方案》提到:

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提升独立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

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4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

优化新型储能调度方式。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联合调用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技术要求新型储能接入系统应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完成相应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新型储能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型储能调用各地充分考虑新型储能特点,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考虑配套政策、电力供需情况,通过灵活有效的市场化手段,促进新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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