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交通管理路在何方
在深圳“禁摩限电”的举措中,广为诟病的一项是对交通综合整治的奖励。其中,对无证驾驶、妨碍执法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的,拘留一人奖励500元。
4月5日深圳交警局确认这一现象在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存在。而龙华办事处交通预联办工作人员接受有关采访时则称,不只有他们办事处下发了这一文件。
舆论认为,受利益驱动的执法,可能会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并呼吁管理部门在“禁”“限”之外创新治理之道。
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创新的确是个考验的过程。因为电动车本身就是个颇为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它确确实实地在很多方面为人们带来了便利,支撑了一些产业和就业,另一方面,它又确确实实地横冲直撞,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事实上,很多城市在“禁”“限”之外已经开始了建设性探索。
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在一条车道上行驶的现象,海口、武汉等城市,纷纷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主次干道上,通过设置机非隔离护栏等措施,为电动自行车通行开辟专用通道。
其中,海口交警还探索包括以学代罚、设置学习点等管理方式,并将机动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与个人诚信挂钩,以此推动市民素质提升,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社会舆论所呼吁的人性化治理方式,在一些地方的治理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
石家庄在治理“三车”过程中,就采取了设置“过渡期”的思路。也即允许快递等四大行业用3年时间逐步把电动车更换成正规的普通汽车、新能源汽车或者厢式汽车。
这一理念已在多个城市落地。石家庄交管部门一位人士介绍:“符合标准的,需要进行挂牌、登记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各个城市的具体规定不一样,有的是给了2年期限,有的给了1年期限,最终要进行淘汰。”
过渡期内,一些城市还纷纷启动了对电动车及行人违反交法行为的整治行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石家庄交管部门也从2月份开始,陆续对主城区内的50个主要路口分批次进行治理。
“电动车在路上横冲直撞,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与交管部门长期以来的放任也有关系。”一位专业人士表示。这位专业人士呼吁学习台湾对摩托车的管理经验。
据介绍,台湾的摩托车保有量达到了每3个人有2辆,数量如此庞大,却秩序井然。即便在台北这样的国际化城市,摩托车也没有遭遇“禁”“限”之类的歧视性待遇。
分析台湾乃至更多地区在摩托车等方面管理经验,专家认为,治理电动车,宜疏不宜堵,要从国民教育、立法执法、城市规划等多方面下功夫。因为,毕竟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绝大多数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远没达到可以取代电动车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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