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补充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的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原材料

  申请人补充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的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原材料

6,487.29

15.21%

3,692.96

12.37%

包装物

239.37

0.56%

210.38

0.70%

低值易耗品

1,860.96

4.36%

1,215.31

4.07%

委托加工物资

4,870.62

11.42%

4,366.11

14.63%

在产品

6,852.08

16.06%

6,998.89

23.45%

半成品

4,610.15

10.81%

3,455.30

11.57%

库存商品

13,844.07

32.45%

7,371.81

24.69%

发出商品

3,892.75

9.13%

2,431.81

8.15%

在途物资

-

-

111.50

0.37%

合计

42,657.29

100.00%

29,854.07

100.00%

总资产

368,906.11

-

281,018.45

-

占总资产比例

11.56%

-

10.62%

-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2%、11.56%,占比相对稳定。2016年末申请人存货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12,803.21万元,增幅42.89%,主要在于:第一,申请人本期正极业务产能释放,正极业务原材料、库存商品单位价值远远高于负极材料,2016年期末正极业务存货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为7,108.07万元;第二,申请人积极布局人造石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期末根据下年产能对负极材料备货所致。

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2016年度增长较快,主要系2016年申请人正极业务规模扩大,正极原材料采购量上升以及正极产品单价较高所致。

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2016年度占比较2015年下降,系申请人正极材料业务无委外加工业务,负极材料业务委外加工物资2016年末余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1年以内

40,705.44

95.42%

29,156.72

97.66%

1-2年

1,648.27

3.86%

574.04

1.92%

2-3年

224.51

0.53%

65.75

0.22%

3-4年

32.18

0.08%

32.28

0.11%

4-5年

25.13

0.06%

16.73

0.06%

5年以上

21.76

0.05%

8.56

0.03%

合计

42,657.29

100.00%

29,854.07

100.00%

申请人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在年末占比分别为97.66%、95.42%,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申请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负极材料

129,178.91

83,159.12

35.62%

114,082.06

76,829.37

32.65%

正极材料

62,287.31

50,077.53

19.60%

14,372.56

13,244.09

7.85%

其他品种

7,172.98

6,606.72

7.89%

10,174.86

9,062.78

10.93%

天然鳞片石墨

4,679.05

3,720.50

20.49%

7,699.63

5,742.84

25.41%

石墨制品加工

8,931.56

6,454.75

27.73%

2,211.56

1,696.05

23.31%

合计

213,562.35

150,680.28

29.44%

150,101.86

107,507.84

28.38%

同时,申请人报告期内各期间营业税费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合计

营业收入

213,562.35

150,101.86

363,664.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9.59

1,304.67

3,234.25

销售费用

6,301.18

5,280.97

11,582.16

营业税费率

3.85%

4.39%

4.07%

销售费用率

2.95%

3.52%

3.18%

从上述相关数据可以看出,申请人各产品类别平均销售毛利率远大于报告期内平均营业税费率及销售费用率,整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存货大幅跌价的情况。同时,申请人在报告期末已对库龄2年以上涉及的库存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进行了存货跌价准备测算并计提相关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6,487.29

31.87

3,692.96

30.47

包装物

239.37

0.07

210.38

0.26

低值易耗品

1,860.96

234.55

1,215.31

15.66

在产品

6,852.08

181.55

6,998.89

104.28

半成品

4,610.15

1.48

3,455.30

9.56

库存商品

13,844.07

109.96

7,371.81

123.41

合计

42,657.29

559.48

29,854.07

283.64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及对部分库龄时间较长的存货进行归集分析的基础上,对于销售状况欠佳或无使用价值的存货以及存在跌价情形的存货按照下列过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有销售合同约定的产成品跌价准备测算和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申请人以合同价格作为预计售价,再按照预计售价的一定比例估算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预计售价减去估算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②无销售合同约定的产成品跌价准备测算和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申请人按相关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同时考虑以后期间可能产生的影响产品销售及价格等因素来确定预计售价,再按照预计售价的一定比例估算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预计售价减去估算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③在产品、原材料及其他存货跌价准备测算和计算过程

有销售合同约定的,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合同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按相关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同时考虑以后期间可能产生的影响产品销售及价格等因素来确定预计售价,再按照预计售价的一定比例估算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算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主办券商、会计师认为,申请人存货构成、库龄情况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申请人存货跌价准备谨慎、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已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相应内容。

(九)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申请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小于同期营业收入。对此,要求申请人结合销售模式,补充披露上述差异的原因,并分析应收应付项目、营业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三者间数量关系合理性。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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