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近日,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五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商业业态、打造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是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激活家电家具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保障。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家具配送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

三是提振餐饮消费。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绿色餐饮发展。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

四是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惠企政策措施,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行业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附件: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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