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

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准通过后,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留出半年到1年时间,让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消化库存。”高延敏说,工信部也将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给先进制造更多扶持。

“过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适应,也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各方协调,管理跟上,避免‘简单粗暴’。”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等专家认为,可通过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换购新车,同时完善电池、充电设施等,建立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标准部分条文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防篡改等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5)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防篡改设计】

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号牌安装位置】

电动自行车后部应当具有方便安装号牌的位置,其上应当有2个安装孔且中心间距为80mm。

【尺寸限值】

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2)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3)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车速提示音】

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提示音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 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2) 提示音声压级满足55dB(A)~62dB(A)。

【蓄电池防篡改】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防篡改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

2)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

3)电动自行车不应当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

4)电动自行车不应当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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