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特殊规定230
对于锂电池(组)以及设备中的锂电池(组)(主要指UN3090、UN3091、UN3480和UN3481),只有满足特殊规定230的要求,方可进行运输。具体要求概括如下:
1) 锂电池或锂电池组需通过联合国TDG《试验和标准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8项试验(高度模拟、温度试验、震动、冲击、外短路等)(简称38.3测试);
2) 每一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安全排气装置,或在设计上能防止在运输中发生普通事故的条件下受力破裂;
3) 每一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
4) 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都装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
5) 电池和电池组的制造商必须有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保证。
三、 特殊规定304
在对碱性电池(包括UN2795,UN3028以及UN2797)进行危险性分类时,需特别注意UN3028。根据特殊规定304的要求,UN3028仅适用于运输时含干的氢氧化钾,且未激活的蓄电池,在使用前需要向单个电极中添加适当数量的水以激活。因此针对此类电池,会因运输时是否激活而适用不同的UN编号,具体如图2所示。

四、特殊规定328
所有的燃料电池筒包括设备中含有燃料电池筒或与设备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筒都需满足特殊规定328相关要求,概括如下所示:
1) 其设计和制造上须防止在正常运输条件下燃料发生泄露;
2) 使用液体作为燃料的燃料电池筒设计类型须通过100kPa(测量)的内压试验而不发生泄露;
3) 除符合特殊规定339的在金属氢化合物中储氢的燃料电池筒外,每一个燃料电池筒设计类型须表明能够通过在最能破坏其盛装系统方向上,向坚硬表面的1.2米跌落试验,且内容物无损失。
因此,燃料电池在运输前需首先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同时结合燃料类型(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等),参考并满足相对应的其余特殊规定,方可对此类电池进行运输。
此外,特殊规定117指出UN3496只适用于海运运输;特殊规定295指出蓄电池在海运运输时,货盘标有适当的标记和标志时,电池组则不需要单独再做标记和标志等等此类规定及说明。
特殊规定的更多详细内容,可参见国际海运危规(IMDG code)第3.3.1章节内容。
(感谢合规化学网:韩品新先生专供中国电池网稿件,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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