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创新商业模式 促进动力电池回收 熊孟清 无论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还是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角度衡量,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都是必

专家视点

创新商业模式 促进动力电池回收

熊孟清

无论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还是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角度衡量,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都是必须和重要的。而且,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动力电池的报废量将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我国仅锂电池累计报废量就将达到12~17万吨,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将成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任务。

然而,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目前面临组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困难,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相关部门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版)》(2016年第2号公告),对回收主体及其责任、回收利用企业资格和动力电池设计、生产技术等方面予以规范,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

为有效解决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同时,也为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妨从商业模式角度来进行一些探讨。具体观点是汽车买主只购买汽车电池的功能,而不购买汽车动力电池设备。

具体做法是将汽车动力电池的制造、销售、充电、回收利用等业务与新能源汽车车体的相关业务分离:一是要求动力电池生产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和通用化(以下简称“四化”);二是要求汽车制造商按标准在车体内预留动力电池的安装空间和接口,汽车买主购买汽车时自主选择动力电池并由汽车经销商安装;三是沿路建设动力电池充电、换新服务站,车主可自主选择充电或换新;四是动力电池服务站根据电池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报废,并对报废电池进行回收利用。

保障这一商业模式成功运转的关键是要求动力电池的生产实现“四化”。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不同品牌的汽车,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快捷地更换到动力电池,同时方便汽车制造商生产不同马力的汽车产品。

动力电池的发展必须走“四化”路子,避免手机发展之初各种品牌手机的电池、充电器等不能替代带来的不良后果,就因各品牌不能替代,不仅给用户造成不便,还造成完好产品提前闲置,多产生不少垃圾。

这种商业模式的最大利好是解决了汽车买主对动力电池质量、寿命和维护、充电、换新、报废的担忧。其次,有利于简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组织,便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节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成本;也有利于提高动力电池的维护水平,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从而减少电池报废量。

当然,这一商业模式还有利于促进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和回收利用成为一个独立行业,保障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尤其是防范新能源汽车商以动力电池性能欺诈汽车买主。

其实,从购买物质产品转变为购买产品的功能或使用价值,是一种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提高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率的重要手段,值得大力提倡。带家具的出租公寓、公共交通、集中空调、配餐服务等等都是消费者购买功能或使用价值的例子。

可以预计,如果汽车动力电池业务的经营统一采用这一商业模式,必将减少废弃动力电池数量、简化废弃电池回收利用的组织程序和提高废弃电池的回收利用率。

作者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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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回收动力电池?

美国:电池零售商必须无偿回收

美国加州政府于2005年公布的《可充电电池回收与再利用法案》,主要针对铅酸蓄电池,要求加州境内所有可充电电池的零售商须无偿回收消费者送交的废旧可充电电池,范围包括加州全部的可充电电池零售商。

美国国际电池协会制定的电池产品管理法,采用押金制度促使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

美国废旧电池回收企业Toxco,投入大量资源研发锂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在液氮环境下低温冷冻电池,然后拆解电池,提取其中的有用材料,如锂成分被转化为碳酸锂以原材料形式出售给电池生产企业。

同时美国政府推动建立电池回收利用网络,采取附加环境费的方式,由消费者购买电池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和电池生产企业出资一部分回收费,作为产品报废回收的资金支持,同时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以协议价将提纯的原材料卖给电池生产企业。

日本:汽车企业巨头启动回收项目

日本虽没有针对车用动力电池的专门法规,但在日本相关环保法规(《资源有效利用法》、《节能法》与《再生资源法》)的作用下,日本已经初步建立起“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处理”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同时日本民众自发成立很多民间组织,参与到废旧电池产品回收的各个环节。

日本的汽车巨头丰田公司于2011年启动了回收镍氢电池项目,借助住友金属矿山公司世界一流的高纯度提取技术,丰田实现了混合动力车动力电池中镍的多次利用,这一项业务可回收电池组中50%的镍;同时丰田化学工程和住友金属矿山配置了每年可回收相当于1万辆混合动力车电池用量的专用生产线;2012年4月本田公司开始与日本重化学工业共同启动废旧镍氢动力电池回收项目,这一项目能从废弃镍氢电池中回收超过80%的稀土金属,用于制造新镍氢电池,同时也积极推进其他贵金属的回收利用。

德国:经销商要组织收回机制

在德国,电池生产和进口商必须在政府登记;经销商要组织收回机制,配合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介绍在哪儿能免费回收电池;最终用户有义务将废旧电池交给指定的回收机构。

德国2009年起开始生效的《电池法》规定,顾客在购买新的铅酸蓄电池时,必须同时交回旧的蓄电池,否则就必须缴纳7.5欧元的押金。正是由于这一条款,使得德国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率几乎达到100%。

此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到落实和建立了完善电池回收体系,并且开展动力电池回收不同技术路径的比较。比如德国环境部资助了两个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LiBRi项目和LithoRec项目),分别用火法冶金和湿法冶金两种技术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比不同技术的回收利用效果,然后采用生命周期分析法(LCA)对回收动力电池的环境影响和经济效益等进行了评估。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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