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3月8日发布的公告,136款新能源车型入选今年第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11款新能源车型入选第四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告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等文件。
其中,136款新能源车型入选今年第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包括26款新能源乘用车,33款新能源客车,77款新能源专用车;111款新能源车型入选第四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中包括燃料电池汽车2款车型。
附件: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