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的统筹和筹集,并根据国家补贴情况,由地方财政对基础设施运营进行配套补贴;二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做好建设用地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指标、土地预审、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保障和优惠,对公交充换电站用地不足部分以无偿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三是发放新能源汽车统一标识,保障优惠政策的操作实施;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以融资方式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给予不高于基准利率的低息贷款。
具体推广领域
一是对换电式公交车运营成本超出同等燃油车运营成本部分,由市财政据实补贴;二是允许邮政快递用新能源汽车,在向市公安交管局申领货运机动车运行证后,按规定允许白天进入市区道路行驶;三是按照法定程序,研究确定符合车辆性能和配置水平的新能源出租车收费标准;四是明确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五是建立区县财政补贴机制。对本区域运营企业购置纯电动运营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1:1比例予以配套补贴。建立健全区域运营新能源车辆管理制度;六是对于政府机关采用新能源汽车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支持;七是推动住宅小区物业允许住户申请安装充电桩。
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方面
一是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整车技术等的研发,支持天津新能源汽车监控平台的技术开发和建设。二是对新能源汽车的改扩建项目、引进技术和装备项目、企业收购兼并境外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且获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三是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企业可优先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四是鼓励国内外企业来津投资新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配套企业,给予优先政策支持。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