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制定我国无人驾驶汽车技术标准和法规。加强对驾驶汽车安全准则和性能标准的研究,综合评估无人驾驶汽车对我国现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借鉴国际经验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开展论证,加快无人驾驶汽车技术标准的制定,鼓励汽车企业和IT企业研发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要通过安全标准明确最低安全要求,加强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认证。加快修订相关法律,允许相关企业在特定区域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测试,优先在公共交通领域开展相关测试工作,为我国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提供参数指导。
第四,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我国汽车整体技术水平。目前,美欧等发达国家正在积极部署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和应用,试图占领未来汽车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我国需要在推动汽车企业自主研发的同时,加强智能汽车领域的国际技术交流,通过举办相关产业发展论坛和汽车博览会等形式,加强无人驾驶汽车研发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我国汽车企业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加强与国外汽车企业和IT企业的合作,共同研发无人驾驶汽车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强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更多技术寻求型对外并购活动,推动我国企业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开展汽车技术领域的研发,不断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发达国家推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研发的主要经验
发达国家很早就在推动无人驾驶汽车的技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实施无人驾驶汽车发展战略推动产学研联合研发
美国是世界上研究无人驾驶车辆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提出自主地面车辆(ALV)计划。美国不仅推动汽车企业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工作,还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与创新工作。如卡耐基梅隆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均广泛深入地参与了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创新活动。近期,欧盟携欧洲十几家整车制造商和零配件供应商共同推出“智能车辆自动驾驶应用和技术”项目,旨在开发能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部分或完全自动化汽车。英国政府提出要将英国打造成为无人驾驶汽车方面的“世界领军国家”。目前,牛津大学的移动机器人集团是英国自动驾驶技术研究中心,该集团正在与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深入合作,推动英国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日本、韩国等也出台了鼓励无人驾驶汽车的技术创新、投资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二)推动传统汽车制造企业与IT企业的跨界融合
汽车智能革命是一场空前的跨界融合过程,涉及汽车制造公司、汽车经销商、车联网运营公司、电子公司、软件公司、通信服务商等。目前除了丰田、奔驰、沃尔沃、通用等传统汽车制造商外,包括谷歌、苹果、英特尔和高通等IT巨头也在寻求进军无人驾驶领域。发达国家IT企业凭借在数据处理、网络技术、智能软件、传感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积累正在引领未来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如谷歌早在2005年便已开始对无人驾驶技术进行了相关研发。近期,美国加州机动车管理局发布了首批29份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许可,其中有25份授予谷歌。目前,全球主要汽车企业在无人驾驶汽车发展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图在未来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谷歌、宝马和奥迪公司在无人驾驶技术上已较为成熟,进入路面测试阶段,奔驰和雷克萨斯公司的无人驾驶车型在智能感应设备和车载辅助系统上占有较大优势,而通用汽车公司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上实现了半自动驾驶。
(三)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图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
目前,由于无人驾驶汽车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明确的技术路线图。绝大多数主流汽车企业都认为无人驾驶汽车的路线图应该首先由电子转向及制动、自适应巡航控制及车道保持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开启。但是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仅设置启动和停止两个功能按键,车辆行驶、道路选择等均由车载电脑操控。2014年2月,法国公布了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路线图,投资1亿欧元,利用3年时间重点研发无人驾驶汽车,预计到2015年开始进行无人驾驶汽车实地测试。法国的重要汽车生产企业和零配件供应商,如标致雪铁龙、雷诺、瓦雷奥等都参与了这一项目。由于传统汽车企业与IT企业的冲突,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对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至关重要。
(四)加强对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与开发工作的政策扶持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