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而大东南集团的后一次承诺也与上述类似,在回购国信证券所持股份后,其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大东南:大股东被通报批评 因未严格履行承诺

深交所最新披露,大东南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东南集团”)因未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而被通报批评。需指出的是,在此之前,大东南集团已曾因违规而受到交易所的通报批评。

据公告,大东南集团分别于2014年2月22日和2014年7月8日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公开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记者查阅当初公告,前一份公告显示,2014年2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的通知,大东南集团于2014年2月18日购回国信证券持有的大东南12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5%。大东南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而大东南集团的后一次承诺也与上述类似,在回购国信证券所持股份后,其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但是,大东南集团却违反了上述承诺。深交所披露,大东南集团于2014年8月12日和8月13日合计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1750万股,涉及金额10248万元。

因此,深交所认为,大东南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3条、第11.11.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4条的规定。据查,第4.1.4条的规定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同时,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大东南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大东南集团首次被处分。2009年,上市不满一年大东南就领到了一张来自监管部门的罚单。彼时,由于大东南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最高金额近2000万元,深交所决定对大东南及公司相关当事人、大东南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而来自海通证券的两名保荐人也同时受到了处分。

[责任编辑:赵卓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
锂电池
隔膜
大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