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证券代码:833757)控股股东王瑞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质押150万股,用于为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据了解,公司股东王瑞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质押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债务担保,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该股权质押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除股权质押担保外,董事王瑞庆、李树灵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长王瑞庆为天力锂能控股股东,持有天力锂能1144万股,占比31.79%。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7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东王瑞庆累计质押1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若未来借款到期个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时,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天力锂能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0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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