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于2019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生效日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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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星云股份(30064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生效日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由双方另行共同制作并盖章确认。

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了采购订单。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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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01,812,367.11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3.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近12个月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累计数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星云股份表示,上述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今后接洽同类型的项目,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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