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电池)、过充电(电池)、热滥用(电池)、过压充电(电池组)、欠压放电(电池组)、外部短路(电池组)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2016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河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78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电池)、过充电(电池)、热滥用(电池)、过压充电(电池组)、欠压放电(电池组)、外部短路(电池组)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电池)、过充电(电池)、热滥用(电池)、过压充电(电池组)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9。

附_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质检总局:2016年第3批国抽手机锂离子电池合格率82.5%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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