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6月12日山东省公布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其中要求工艺装备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不含土地价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企业生产的小型电动车需按国家标准(50km /h)通过碰撞试验;新产品开发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并设置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技术等门槛。该消息人士称,“未来非汽车企业生产电动车的准入门槛,相比上述标准只会提高,不会降低”。
事实上,诸如生产投资等准入政策,很可能堵死非汽车企业通过特斯拉“轻资产”的模式进入汽车业的路径。东风日产电动车研发负责人刘强分析,即便非汽车企业获得生产资质,但需在整车生产“四大工艺”方面的巨大投入,对于难靠电动车业务盈利的现实而言,将是沉重的包袱。
基于此,此前未获生产资质的非汽车企业,大多选择与车企合作的模式进入汽车市场,如此前浙江康迪及新大洋均分别选择与吉利、众泰汽车组建合资公司抱团生产电动车。刘强告诉南都记者,由于特斯拉的“轻资产”模式在中国难以效仿,因此非汽车企业未来进入电动车领域,在整车方面仍需要联合传统车企的力量,预计并不会对传统汽车产生巨大冲击。
虽短期内难诞生“中国特斯拉”,但汽车业分析师丁华杰表示,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加入电动车制造领域,对于整个电动车行业来讲,会带来更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对电动车的快速发展也将非常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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