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间,长荣股份与海目星签署了《采购意向框架协议》,就海目星向长荣股份采购设备(产品)事项达成意向。协议有效期两年,总金额为人民币4.2亿元。

长荣股份

图/长荣股份

8月9日晚间,长荣股份(300195)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签署了《采购意向框架协议》,就海目星向长荣股份采购设备(产品)事项达成意向。协议有效期两年,总金额为人民币4.2亿元。

公告显示,根据双方已具备的合作基础,在海目星新建项目中,海目星将向长荣股份采购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及模组,意向采购总金额(含税)4.2亿元。具体设备(产品)技术要求执行以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具体设备(产品)采购金额会根据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的变化对应增减,以最终双方另行签订的订单价格为准。

长荣股份表示,本协议的履行,是对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精益制造能力、自主研发实力和产业链配套能力的有效输出,将为公司在除高端印刷装备制造业务外,开发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提供基础,为上市公司向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带来积极影响。

据了解,长荣股份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印刷包装企业提供高端印刷包装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装备制造、健康产业、经营租赁、烟标印刷业、融资租赁业务占营收比例分别为69.91%、8.65%、8.46%、7.17%、5.81%。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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