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机构急于退出时,长城资产看到的是重组机会。长城资产投行部和上海办成立团队展开尽调,力图查清“窟窿”究竟多大。但是,情况的严重远超预

  在其他机构急于退出时,长城资产看到的是重组机会。长城资产投行部和上海办成立团队展开尽调,力图查清“窟窿”究竟多大。但是,情况的严重远超预想,ST超日总债务高达58亿。就此告一段落还是继续?这道选择题摆在长城资产投行部总经理桑自国面前。这位有20年并购重组经验的老投行,2011年进入长城资产,在AMC这个特殊平台做了“信邦制药”、“天一科技”和“东盛科技”等一系列颇有影响的重组交易。向管理层简短汇报后,桑自国成了重组项目组组长。

  破产重组找到“最大公约数”

  “如果破产清算,普通债权受偿率仅3.95%。”一位债权人对记者说,大家都希望能尽快重组,ST超日已连续三年亏损,2014年将被暂停上市。一旦退市,丧失“壳”资源的ST超日将永远失去重组机会。

  果不其然,其后的2014年5月28日,ST超日股票暂停上市。

  如何重组ST超日?面对58亿的巨额债务和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边缘的状况,传统的追加投资和债转股等方式已不适用。重组方案的主要设计者长城资产投行部并购重组处高级经理李文浩告诉记者,只有先破产重整让企业轻装上阵,然后资产重组才能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内在价值。长城资产最终选定“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方案组合。首先,通过破产重整一次性解决债务问题;其次,引入重组方和财务投资者帮助其恢复经营,以此保证2014年底ST超日净资产为正、利润为正,满足2015年恢复上市的基本要求;最后,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可持续盈利模式。

  因为ST超日必须在2014年完成经营性保壳目标,长城资产将目标锁定行业龙头企业。在2014年初的3个多月里,长城资产投行团队跑遍了包括协鑫在内的龙头企业。最终选择协鑫是因为双方互补性强,协鑫有能力帮助ST超日快速恢复经营。

  在协鑫2014年5月确认参与重组后,长城资产和协鑫迅速拿出一份破产重整方案。协鑫作为重组牵头人,成为控股股东负责经营管理,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其余8家财务投资者,为债务清偿、恢复经营提供资金支持。ST超日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并由9家投资人有条件受让。9家投资人支付14.6亿元,并通过处置资产和借款等方式筹集不低于5亿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后续流动资金。

  “超日债”全额偿付解开债务死扣

  但是,因为牵涉国内公募债首单违约,涉及众多中小企业投资者,ST超日的债务安排必须更加谨慎。如果债务危机不能顺利化解,将严重损害债民权益,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在ST超日破产重整过程中发挥金融稳定器作用是职责所在。”长城资产副总裁周礼耀介绍,一方面,长城资产为“11超日债”持有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全额兑付;另一方面,设计了分级兑付方案,全额受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普通债权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

  因为全额兑付“11超日债”和20万以下债务,这一方案获得广大中小债权人的认可。但尽管如此,仍有债权银行认为,大额债权的偿付比例过低,不能接受。如何说服债权人?成为需要面对的另一道坎。

  在债权人大会召开前,长城上海办总经理陶永平经历了最漫长的一个月,上海办及协鑫分头与债权人沟通,十数次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商谈,他最终“拉到”60%的赞成票。但是,如果不能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通过,整个方案将功亏一篑。面对这一严峻形势,长城资产决定收购ST超日7.47亿非金融债权。事后看来,这部分债权成为推动方案通过的关键。2014年10月23日,债权人大会以69.89%的通过比例,顺利越过“三分之二债权同意”这一红线,其中长城资产所掌握的债权金额占全部同意债权金额的42.98%。

  存量“盘活” 长城资产发力重组

  拿下ST超日重组项目并非易事。早在危机初显之时,上海奉贤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就开始谋划处置方案。“当时有三个方案在考虑之中。一家券商提交了两份行业外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解决方案,就是所谓的‘净壳重组’,长城资产提出了行业整合的计划。”一位地方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长城资产的方案,不仅因为能够解开“11超日债”的债务死扣,而且行业整合能够真正盘活ST超日的产能,使其在摆脱财务困境之后恢复正常运营,不至于带来过多的失业压力。

[责任编辑:赵卓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