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控股股东最好自己持有公章和营业执照,最好还是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由自己来持有。同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

首先,控股股东最好自己持有公章和营业执照,最好还是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由自己来持有。同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避免其他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控股股东本人),借机占有公章。

其次,对于小股东来说,需要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明确规定营业执照和公章的使用权限、程序和事项,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营业执照和公章,在其滥用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情况下也可以确定控股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三,如果股东间势力比较均衡,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可以分别由两个股东或者两个股东联盟分别持有。营业执照由势力较小的股东持有,公章由势力较大的股东持有。在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的时候,势力较小的股东出示营业执照或提供复印件。这样的话,势力较小的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就可以对势力较大的股东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占据了主动地位或者对势力较大的股东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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