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到光伏领跑技术示范基地遍地开花,再到无技术进步目标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加快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已成为了当下光伏企业逃不开、躲不掉、必须要担负的时代使命,而他们,终将凭借努力推进我国光伏产业走向更高山峰。
同比降4.5%———消纳现象走向好转
对比势如破竹的发展势头,更令人欣喜的是,今年前6月,我国弃光情况开始走向好转。
根据《意见》公布的统计数据,上半年,我国光伏发电量518亿千瓦时,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7.14%,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即便是被列为弃光“重灾区”的新疆(含兵团)、甘肃地区,其弃光率分别同比下降6%和10%,弃光比重出现明显降低。
国家对消纳问题的高度重视,成为了破局弃光现象的最有力武器。尤其是在刚刚发布的《意见》中,落实市场消纳成为了项目进行规划与建设的基本前提。
《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把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消纳作为安排本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模及布局的基本前提条件,集中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确定及分配都要以省级电网企业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和出具的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意见为前提。大型光伏发电基地所在省(区、市)的能源主管部门及市(县)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需首先落实电力消纳市场,明确电力消纳方案。
同时,严格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已成为地区行业发展严格实行的准则。本次印发的《意见》明确指出,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因目前弃光限电严重,暂不安排年度新增建设规划,需待情况明显好转后再另行确定,为3省区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按下了暂停键。截至目前,尽管国家能源局从未正式公布光伏发电的监测预警结果,看向比邻,那些身处红色预警地区的风电企业为了获得新一年的规划指标而使出浑身解数提升消纳水平,须对身处3省区及暂时处于“安全区”的部分光伏发电企业敲响一声警钟。
下一阶段,跨省、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将成为提升电量消纳、推进太阳能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的有效桥梁。《意见》要求,在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后续规划新建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均应明确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对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应按指标进行考核。
在这一连串的“前提”“明确”“考核”之下,国家对于保障光伏发电消纳、推进行业发展的决心已无需多言。通过国家多部门的联合协作,在政策组合拳的连番击打下,相信光伏发电行业将向着更为健康、有序的方向快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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