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标电动车
2013年7月1日-9月30日,对超标电动车免费发放了临时通行标识,未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13年10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2016年1月1日后将禁止所有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佛山
2008年和2013年
两度“禁电”
2008年,佛山在中心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执行效果不好,于2013年再次禁电,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内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参照摩托车管理。
江门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标电动车
2013年8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江门开展超标电动车上牌管理,2013年11月1日起,江门市未上牌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珠海
全国率先禁电
2005年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在珠海市人大通过这部条例之前,政府在网站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时有97%的民众投票反对禁止电动车。
中山
今年4月份起
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
2014年4月中山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为中山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
深圳
超标电动车去年已禁行
邮政快递等不受限制
2012年4月1日起,深圳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分路段限行,但从事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公共设施抢修以及送桶装饮用水、送燃气瓶等单位所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2013年9月10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东莞
2007年起“禁电”
2007年8月15日,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全市范围内登记上牌,也不准上路行驶。
惠州
去年底已禁售
过渡期到明年底
2013年12月起全市禁售超标电动车。对已进入使用环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定过渡使用期限,时间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广州
“禁电”“禁摩”多年
迄今“禁而不止”
自2006年起,广州市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2007年1月1日起,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广州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范围内行驶。但至今为止,无论是“禁电”还是“禁摩”都“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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