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记者 刘璐) 近期,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试点区域重新制定创建标准。今年,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数量为360辆,其中客车210辆,公务车及其他特种车辆150辆。昨天下午

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记者 刘璐)近期,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试点区域重新制定创建标准。今年,南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数量为360辆,其中客车210辆,公务车及其他特种车辆150辆。昨天下午,市政府在南通供电公司召开全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一轮示范推广工作。

我市是国家“十城千辆”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双重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市政府已投入资金4.1亿元,购置250辆新能源公交车,在17条公交线路上运营;民营资本购置50辆纯电动大巴车,采用社会化出租营运;供电公司购置8辆电力工程车,并建设3个大型车辆充电站、10个小型车辆充电位;全市拥有新能源汽车及配套重点项目10个,示范推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市预计投入140946万元购置车辆和建设充换电站。至2015年末,我市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120辆(纯电动570辆,混合动力550辆),其中城市客车420辆,新能源公务车70辆,环卫车、电力工程车等特种车辆630辆。至2014年末,全市建设充换电站6座,充电桩215个,其中市区4座充换电站、100个充电桩,海安县、如皋市分别建设1座充换电站、20个充电桩,如东、海门、启东分别建设25个充电桩。

除中央财政补贴外,购置纯电动大巴车,省、市级财政每辆分别补贴20、30万元;纯电动公务车和特种车辆,省、市级财政每辆补贴2、4万元。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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