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强绿色交通发展立法研究储备。研究修订《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规范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管理和应急处理,实现与国际公约的有效对接。探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约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船舶和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立法研究。

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出炉:加强绿色交通发展立法研究储备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法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一批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印发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得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其中,在绿色交通和智慧交通方面,《规划》提出,加强绿色交通发展立法研究储备。研究修订《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规范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管理和应急处理,实现与国际公约的有效对接。探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约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船舶和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立法研究。

《规划》还要求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立法研究储备。开展新技术、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前瞻性研究,探索研究建立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慧交通前沿技术应用相关法律制度,探索研究在相关立法项目中建立无人化载运工具管理制度。

据悉,“十三五”以来,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适应交通运输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绿色交通、物流和信息化5部专业标准体系,发布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671项,地方标准1100余项,开展了800余项团体标准制定,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有标可依”。

“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与资金保障,不断完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标准化宣传贯彻和落实,切实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附件: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doc

[责任编辑:陈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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