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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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电池网注意到,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城市以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等级智能网联汽车在特定场景下的示范应用为目标,坚持需求引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循序建设、车路协同的原则,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今年4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据悉,两部委发展第二批试点旨在吸取验证第一批试点在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示范应用和标准法规等方面经验成果,探索双智协同发展广泛落地的可行路径,尤其强调结合地方特色和产业基础,以应用为导向深挖城市需求,明确拟发展特色专项。

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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