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晚间,石大胜华(603026)公告,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就氢燃料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相关领域合作事项, 计划近期签订《合作协议》。
公告称,协议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将整合资金、学术、教育、政府及合作伙伴资源,在氢燃料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相关领域开展创新合作。围绕氢燃料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相关领域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研领军人才,规划、实施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课题并推动转移转化,加快我国氢燃料电池及锂离子电池技术及产业发展;遴选研究院研发的氢燃料电池及锂离子电池技术、材料、工艺、装备等领域原始创新成果,面向应用实施二次研发并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产学研协同的科研项目实施,将研究院的研究开发力量与公司的成果产业化开发力量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培养创新创业高端人才的新模式。合作期限为5年,自2017年11月至2022年10月。
石大胜华表示,公司本次与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将高校的科研开发力量与公司的成果产业化开发力量紧密结合,实现共同发展。
据悉,石大胜华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企业,2017年前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3亿元,同比增长24.59%;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下降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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