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集团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出资主体为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8月17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建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全面落实 “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高效统筹常州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组建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

新能源集团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出资主体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新能源集团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管理模式。

新能源集团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六大应用领域,深耕应用端、布局产业端、发力资本端,为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在中创新航发展受到掣肘时,常州金坛区政府以金沙投资为主体,果断接手控股,中创新航也将总部从河南洛阳迁至常州金坛,目前,中创新航装机量不断攀升,继2022年登陆港交所之后,公司现已开始筹备A股IPO,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期。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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