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建设第二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湘潭、芜湖等城市获批,这无疑为寒冬里进一步打开国内新能源应用市场带来了正能量,为新能源产业带来了新能量。之前国家相关

近日,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建设第二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湘潭、芜湖等城市获批,这无疑为寒冬里进一步打开国内新能源应用市场带来了正能量,为新能源产业带来了新能量。之前国家相关文件中就曾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100座新能源城市、1000座新能源示范区和10000个新能源示范镇”。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认为,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确定和推广意义重大,不仅能够带动当地新能源产业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还能为其它城市提供诸多的示范意义和参考价值。不过,建设过程中还应当解决三大难题。

第一,定位不清。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有很大的区别,产业园区更加注重园区内部的协调效应,而产业基地则主要通过规模经济带动产业发展,二者在定位方面有很大区别。国内各地方政府在建设新能源产业园区是往往将产业基地、示范区、新能源产业园等概念混为一谈,极大的制约了新能源产业园的稳健发展。

第二,重点不明。新能源行业包括诸多细分行业,各子行业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地方政府唯有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当地比较优势,建立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和资源禀赋的产业园区才能真正意义上带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各行业不应同步发展、共同发展,而应有所侧重,至于建设生产制造产业园或利用基地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资源构成。

第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缺乏协调。新能源以清洁高效著称,但生产过程中还会存在污染等现象,如多晶硅产业就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一旦废弃物处理不当就会给当地环境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何协调应当成为地方政府重点考量的难题,环保部门、发改委等诸多机构都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新能源产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中投顾问《2013年第一季度热点行业追踪分析报告》,新能源产业园区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新能源产业未来前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都能很快的在产业园区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来。我国在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所遗留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在产业园区规划中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分布式和大规模基地建设应同步实施、共同发展,以此来带动整个产业的企稳回暖。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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