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至今年3月,该加工厂通过购进铅酸蓄电池,然后掺入燃煤等辅料,经熔炼以提取铅锭,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900余吨。

  因未取得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资格,于是跨省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一处偏僻的乡村租下山场,开办起工厂并偷偷熔炼废旧铅酸蓄电池以提取铅锭。当地环保部门对此予以查处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黄鹏、彭善鸿、周长根批准逮捕。

  黄鹏、彭善鸿、周长根三人均是江苏溧水人,其中黄鹏在江苏省溧水区洪蓝镇工业园开办一家名为“南京环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铅酸电池的收购与加工、提炼业务,因该企业未获得危险废物铅酸电池的熔炼许可,黄鹏遂产生了开设一家铅酸蓄电池熔炼作坊的想法。2014年四五月间,黄鹏租用宣州区一居民位于宣州区黄渡乡的山场,在此地投资创办铂曼金属制品厂。在兴建厂房期间,黄鹏聘请周长根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厂房建好后,黄鹏出资购买相关设备,聘请工人于同年10月开始处置加工铅酸电池。

  同年11月,黄鹏与彭善鸿密谋,由彭善鸿以企业负责人的名义接手经营、管理该工厂,彭善鸿从黄鹏提供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等生产原料内赚取每吨20元至30元不等的提成,周长根则全面负责厂内生产与后勤管理工作。2014年10月至今年3月,该加工厂通过购进铅酸蓄电池,然后掺入燃煤等辅料,经熔炼以提取铅锭,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900余吨。

  今年3月19日,宣州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铂曼金属制品厂进行调查走访,确认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厂内还剩废旧铅酸蓄电池原料10余吨。现场采集生产原料废铅酸蓄电池样本,经查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认定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B044B49”,危险特性为毒性,可判定属于危险废物。对铂曼金属厂采集原材料样品进行检测的结果也表明,该样品主要含量为铅,浸出毒性检测结果也含铅。综合相关信息,环保部门判定此批样品为蓄电池内部组件,遂对该厂予以查封。

  经查,铂曼金属制品厂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极板为原料熔炼生产铅锭,厂里排放的烟尘致山场内树木都被熏死。

  宣州区环保局随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5月8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日,彭善鸿、周长根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6月8日,黄鹏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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